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鄧雄宇 范質惠)“案件能以這種方式得到圓滿解決,出乎我們的意料,真心感謝法院的便民與高效!”3月16日,湖南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滿懷感激地將一面寫有“司法護企,公正善調”的錦旗送至益陽市赫山區(qū)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陳曉軍手中。這面錦旗不僅承載著當事人對法院工作的認可,更彰顯著人民法院護航企業(yè)發(fā)展的責任擔當,以及“如我在訴”的為民情懷。

2022年1月25日,原告湖南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湖南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簽訂《電力節(jié)約項目合同》。合同約定,原告運用技術手段進行用電數據分析,結合被告企業(yè)用電需求,提供合理建議及電力優(yōu)化與專項技術咨詢服務。然而,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卻出現了波折。2026年1月份,原告以被告未按約履行合同義務為由,一紙訴狀將被告訴至法院,要求被告支付2022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間的服務費14704.90元及逾期付款違約金2940.98元。庭審中,雙方就原告實際提供的節(jié)電服務存在爭議,因此各執(zhí)一詞、互不相讓,調解一度陷入僵局。
庭審結束后,承辦法官陳曉軍獲悉,雙方對2024年1月以后產生的服務費亦存在有爭議,被告主動提出希望在本案中一并解決所有糾紛的想法??紤]到若按合同約定進行初步計算,截至目前為止,被告欠付的服務費及違約金數額將近十二萬元,且合同有效期長達五年,被告還面臨著后續(xù)服務費及違約金的累積增長,這對正處于經營發(fā)展期的被告而言無疑是一個沉重的負擔,而原告此時也希望徹底化解矛盾、回籠資金,故陳曉軍法官秉持“案結事了人和”的司法理念,迅速組織雙方進行了溝通。
為便利雙方當事人,降低訴訟成本,3月11日,在赫山區(qū)法院的組織下,雙方通過“云上法庭”系統(tǒng)達成了調解協(xié)議:雙方簽訂的《電力節(jié)約項目合同》于當日解除;被告湖南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于4月10日前給付原告湖南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11日期間的服務費、逾期付款違約金、解除合同違約金共計70000元。至此,這起跨度三年多的糾紛得以一攬子化解,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權益,也緩解了被告的資金壓力。
責編:楊紹銀
一審:楊紹銀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